我市(滨州,下同)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,坚持问题目标导向、问题导向,坚决打好“蓝天保卫战”,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,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。 规划引领,全面推进重点任务 今年以来,我市围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,先后印发了《滨州市<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>实施方案》《2017年滨州市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工作方案》,强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。 截至目前,全市10万千瓦及以上燃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,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率达68.8%;全市1914家“散乱污”企业已清理整顿1913家;3205台合计3500余蒸吨燃煤小锅炉(大灶、经营性小煤炉)已全部淘汰,累计消减燃煤130余万吨。 强化问题导向,系列措施持续发力 受采暖期及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,我市秋冬季极易发生重污染天气过程,对全年空气质量改善造成不利影响。为切实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,降低污染物浓度峰值,我市坚持问题导向,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薄弱环节,采取一系列措施,确保持续发力。 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,采暖期间,建材、钢铁、焦化、铸造、有色金属冶炼、涉VOCs排放农药企业实施错峰生产。以实施特别排放限值为依托,加快燃煤机组(锅炉)超低排放改造、挥发性有机物(VOCs)综合整治、重点行业提标改造,有效提高工业企业治污效率,减少污染物排放。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,围绕重点行业企业,开展无组织排放摸底排查,逐一确定整改时间表、路线图。持续开展“散乱污”企业清理取缔和燃煤小锅炉淘汰,继续加大摸排力度,发现一个整治一个,确保全部整改到位,严禁死灰复燃。 应急联动,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 为切实强化应急减排措施“削峰降速”作用,我市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,进一步严格了应急减排措施。 全面开展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,对辖区内工业企业、移动源、散煤等涉气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,梳理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,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提供数据支撑。完善重污染应急体系,按照国家要求,进一步统一应急分级标准,细化应急减排措施,将各项措施分解到具体企业、具体工序,明确具体责任人。加强督导检查,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,我市将对各县(区)、各有关部门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,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问责,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圆满落地,有效削减污染物峰值,降低对人民群众的危害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