◆第四,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。 促进煤炭行业大数据平台建设,建立煤炭生产、加工、运输、储存和消费信息共享机制。促进煤炭生产与消费市场主体的战略合作,发挥“中长期合同制度”和“基础价+浮动价”定价机制的压舱石作用。推动建立完善煤炭市场化价格发现机制与监管机制,加强行业自律,建立煤炭产供需企业社会诚信发布制度。推动煤炭产融结合,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。 ◆第五,着力推动老矿区转型发展。 充分挖掘发挥老矿区剩余资源潜力,以稳产保运行,以产业转型求发展,以服务型生产拓展发展空间,支持老矿区企业建立以服务煤矿生产为主的专业化队伍。整合矿区土地、废弃矿井、遗留资源,促进资源二次开发利用。超前谋划,发展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材料、新产品,促进老矿区转型发展。 ◆第六,加强矿区生态文明建设。 从煤炭资源开发、建设、开采、加工、利用,全产业链实现清洁绿色,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。统筹资源开发与生态功能区建设,推行煤矿保水开采、充填开采等绿色开采方法,推行原煤全部洗选,做好资源综合评价与利用,加强矿区生态修复治理。 ◆第七,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。 强化商品煤质量管理,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;充分发挥陕北富油煤资源优势,推动煤炭资源分级分质利用,提高我国油气自给能力;推动煤炭清洁高效深加工与转化和技术示范;加强需求侧管理,深入开展煤炭清洁高效技术攻关示范。 ◆第八,推动煤炭智慧物流体系建设。 推动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,健全全国煤炭产供需网络体系,依托煤炭行业大数据平台,促进煤炭产运需各方信息畅通,煤矿生产安排、商品煤质量与用户需求、储运物流有机衔接;研究适合煤炭产品标准化、规格化、参数化的运输方式和数据化管理模式,减少物流环节,提高供应效率,降低物流成本。 ◆第九,提升煤矿安全与职业健康水平。 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,实现煤矿开拓系统简化、安全监测预警预报系统信息化、煤矿生产系统智能化。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,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制度保障。建立和完善煤矿职业病防治机制。 ◆第十,加强“一带一路”资源开发与产能合作。 借鉴国际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,加强与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合作,提高我国煤炭产业国际化水平。规范煤炭进出口,调整煤炭进出口结构,严格控制劣质煤进口。扩大煤机装备出口,鼓励煤炭勘察、生产、加工、利用装备研发研制,提高我国煤机装备制造水平。 |